勞動部裁罰
選單
裁罰
鼎鴻商行(黃傅洸)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305
處分日期
20250102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30374418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