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顏志杰)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00108 
處分日期
20191101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275796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9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雇主依前項規定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應採取張掛安全網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勞工因墜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但無其他安全替代措施者,得採取繩索作業。使用安全帶時,應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雇主對於電氣設備,平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五、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圍柵、屏障等設備,如發現有損壞,應即修補。;雇主使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除應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外,並應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雇主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並禁止非與從事作業有關之人員進入下列工作場所:一、…。二、處置大量低溫物體或顯著寒冷之場所。三、…。;雇主對於壓力容器之安全閥及其他附屬品,應依下列規定管理:一、…。三、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應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2段217號14樓 
公司狀態
 
統一編號
27346913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其他水產品批發,冷凍調理食品批發,進口菸酒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