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練台生)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0505 
處分日期
20141002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334889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5項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使妊娠期間女性勞工於午後10時至翌日6時之時間內工作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