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王孟達)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422 
處分日期
20250218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40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模板組立以及塔式起重機吊掛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對於從事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組立作業勞工,應使其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或採安全網等措施;對於起重機具操作作業,應指派具法定資格之勞工擔任之,及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應使其確認吊運路線,並警示、清空擅入吊運路線範圍內之無關人員。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