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華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10906 
處分日期
20190613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2264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於高度二公尺以上施工架上從事作業時,未供給足夠強度之工作臺;未禁止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