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汪冠宏)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宜蘭縣 
公告日期
20250702 
處分日期
20250602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140077104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出勤紀錄未依規定記載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未經法定程序同意;更換班次時間未符合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

罰鍰金額
8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