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明即摩頂至足養生會館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250610 
處分日期
20250502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0483125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