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翔駿營造有限公司(陳志雄)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50422
- 處分日期
- 202502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029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違反事項
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外牆浪板安裝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再承攬人不得使高空工作車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以及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