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和客運股份有公司代表人吳東瀛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基隆市 
公告日期
20240410 
處分日期
20240217 
處分字號
基府社關罰貳1130206115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勞基法第24條第2項;勞基法第35條 

違反事項

未依法給付勞工平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休息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繼續工作4小時未有30分鐘休息。

罰鍰金額
450000 
備註說明
汽車客運(含國道與一般公路)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