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華樂器社(趙時賢)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1230 
處分日期
20161003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5380543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事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