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基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41007 
處分日期
2024073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30205487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7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使勞工於營繕工地從事作業時,未提供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等場所作業時,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並依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及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未於該工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之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施工架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墜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