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志恭即松哲工程行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402 
處分日期
202502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496F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條、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從事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啟動控制元件功能測試與調整改善作業時,對於該滅火系統二氧化碳鋼瓶與管線具有二氧化碳洩漏造成窒息危害之虞,未於該工作場所提供勞工適當之安全衛生防護具及設置足夠之職業災害搶救器材使勞工進入搶救,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