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快遞陸運有限公司(邱昌宏)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1115 
處分日期
2025100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437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雇主對勞工於架空電線或電氣機具電路之接近場所從事工作物之裝設、解體、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及其附屬性作業或使用車輛系營建機械、移動式起重機、高空工作車及其他有關作業時,該作業使用之機械、車輛或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之際,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者,未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外,且未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