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博士有限公司(賴泰源)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317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3031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罰鍰金額
4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