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福股份有限公司(羅智先)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207 
處分日期
20241202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338942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5項 

違反事項

使妊娠或哺分娩或流產之產假及工資於夜間工作。

罰鍰金額
9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