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城營造有限公司(林鴻吉)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10202
- 處分日期
- 20201231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33119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