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