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志營造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508 
處分日期
20250313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1061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7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330平方公尺之施工架(本工程原搭設施工架立面面積約4124平方公尺,高度約36.2公尺。檢查當日剩餘施工架立面面積約400平方公尺,高度約10.2公尺)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郭瑞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