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棟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0706 
處分日期
20150528 
處分字號
府勞職字第10433117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從事無其他安全作業替代方法,或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作業性質特殊之作業時,雇主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未使勞工佩戴安全帶或安全索。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