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明興業有限公司(饒瑞豐)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0208
- 處分日期
- 202412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3033663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電熱器之發熱體部分,電焊機之電極部分等,依其使用目的必須露出之帶電部分除外),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以下同)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應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