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AlexanderEdwardDavies)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00409 
處分日期
20200214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27818號 
違法法規法條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5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鍋爐之操作管理,應僱用專任操作人員,於鍋爐運轉中不得使其從事與鍋爐操作無關之工作。;雇主對於同一鍋爐房內或同一鍋爐設置場所中,設有二座以上鍋爐者,應依下列規定指派鍋爐作業主管,負責指揮、監督鍋爐之操作、管理及異常處置等有關工作:一、…。二、各鍋爐之傳熱面積合計在五十平方公尺以上未滿五百平方公尺者,應指派具有乙級以上鍋爐操作人員資格者擔任鍋爐作業主管。但各鍋爐均屬貫流式者,得由具有丙級以上鍋爐操作人員資格為之。三、…。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220號2樓 
公司狀態
 
統一編號
53121117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塑膠製品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