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鐳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葉雨鑫)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709 
處分日期
20250506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126687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應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