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工程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80223 
處分日期
2017122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410075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於侷限空間從事作業,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