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冠王有限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許紋魁)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181010 
處分日期
20180831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948554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違反事項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