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對於物料之堆置,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之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