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阿迪達斯股份有限公司(鄭明芬)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30508
- 處分日期
- 20230329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2008255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0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不得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但停止行駛之堆高機,已採取防止勞工墜落設備或措施者,不在此限。十一、…。;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應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台灣阿迪達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3段2號13樓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其他運動用品及器材批發,其他服裝及其配件批發,其他商品批發經紀,其他運動用品及器材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