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阿迪達斯股份有限公司(鄭明芬)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30508 
處分日期
20230329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2008255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0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不得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但停止行駛之堆高機,已採取防止勞工墜落設備或措施者,不在此限。十一、…。;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應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3段2號13樓 
公司狀態
核准設立 
統一編號
97165344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其他運動用品及器材批發,其他服裝及其配件批發,其他商品批發經紀,其他運動用品及器材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