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臻即鈞安婦幼聯合醫院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409 
處分日期
20250204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07985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6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