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園營造有限公司(吳亭儀)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30310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1720958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上從事模板物料傳遞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再承攬人應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以及應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