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大事攝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宋政興)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60110 
處分日期
20151211 
處分字號
104年府勞條字10403215432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9條 
違反法規內容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