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徐旭東)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0414
- 處分日期
- 20250213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03374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壓力容器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應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雇主對於存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粉塵,致有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工作場所,應有通風,換氣,除塵,去除靜電等必要設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