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鋇党固林)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90110
- 處分日期
- 20181107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7972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堆高機應設置警報裝置。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發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3段305號5樓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其他商品批發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