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雇主未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未經勞資會議同意,逕將八週內正常工作時間分配;或雖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將八週內正常工作時間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或每週工作總時數超過四十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