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澄企業有限公司(李昆諭)

主管機關
台東縣 
公告日期
20250311 
處分日期
20250311 
處分字號
府社勞字第114004818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