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隆即新的髮型工作室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41209 
處分日期
20241011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2830032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罰鍰金額
1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