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隆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南投縣
- 公告日期
- 20180221
- 處分日期
- 20180222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04568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違反事項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小時計。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祥隆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南投縣埔里鎮隆生路118之2號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瓦楞紙板(箱)製造,其他未分類紙製品製造,紙盒、紙袋零售,未分類其他娛樂及休閒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