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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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分享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梁家銘)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508
處分日期
202503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1107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之虞者,未依規定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孫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