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周佑洋)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0311
- 處分日期
- 20250107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4000567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370號3樓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統一編號
- 54663862
- 營業項目
- 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燈光、舞台設計服務,電視節目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