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煊小吃店(張謙耀)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新竹縣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110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018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事項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6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