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張靖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南市
- 公告日期
- 20230911
- 處分日期
- 20230818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2103411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鴻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佃東里新吉一路138號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食品批發,其他未分類食品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