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蕭登波)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0508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114025114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同規則第243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雇主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未依下列狀況,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對地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洪堂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