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生股份有限公司(顏俊秀)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201010 
處分日期
20200902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09103613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