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科技大學(葛自祥)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81110 
處分日期
20180919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23494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