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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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統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蘇名湖)
主管機關
屏東縣
公告日期
20250506
處分日期
20250407
處分字號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085757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