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潘回生)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中市 
公告日期
20250711 
處分日期
20250630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18291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 

違反事項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