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榮工程有限公司(張財彬)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70810
- 處分日期
- 20170619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139643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3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6條第1、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違反事項
依前項調查結果擬訂開挖計畫,其內容應包括開挖方法、順序、進度、使用機械種類、降低水位、穩定地層方法及土壓觀測系統等。;雇主使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為防止土石崩塌,應指定專人,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但垂直開挖深度達一.五公尺以上者,應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如其深度在一.五公尺以上者,應設擋土支撐。但地質特殊或採取替代方法,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者,不在此限。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