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實業有限公司(鄭佳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241110 
處分日期
20241008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32124799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違反事項

未於勞雇雙方約定之工資給付日全額給付工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