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吳宏哲)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0811
- 處分日期
- 20250613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15890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屏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9鄰新光東路76巷36之2號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其他烘焙炊蒸食品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