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41007 
處分日期
20140826 
處分字號
府勞職字第10335475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違反法規內容
1.對於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由專任工程人員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安全設計,並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2.對於施工架構建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3.對於電氣機具電路之接近場所從事場地清理作業,未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