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模板作業工作場所未實施指揮、監督、協調、連繫、調整及巡視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協助相關承攬人之勞工接受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