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宏即冠宏土木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20808
- 處分日期
- 2022053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297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45條第3款、第5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